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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06/302.公司名稱:榮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不適用7.發生緣由:本公司為償還101年彰銀主辦45億元聯貸案餘欠、興建精煉廠及購買機器設備暨其附屬設備、購買精剛公司營業讓與之廠房及機器設備並充實中長期營運週轉金,玆委任台灣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,籌組新台幣陸拾億元以內之五年期聯合授信案。8.因應措施:無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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